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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省财政厅下达了2017年新农村建设省级财政补助资金,赣州市4308个省级村点共获省级补助6.46亿元。
今年赣州市获得的4308个新农村建设省级村点指标占全省总指标数的21.58%,是2016年赣州市省级村点指标的4.3倍。我市各地坚持将新农村建设点优先布向贫困村,省级村点安排在贫困村的村点数实为2480个,比省里要求的多900个。
根据《2017年全省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》,省级村点由省、市、县三级财政按照5∶2∶3比例安排资金,每个点安排财政专项补助资金30万元,其中省15万元、市6万元、县9万元。各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村内道路、巷道、入户便道建设,以及村庄洁化、绿化、亮化、美化、文化等建设项目。
另据了解,2017年度新农村建设市级财政配套资金2.58亿元,已于3月下旬下达至各县(市、区)。